上市益达娱乐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益达娱乐(300049,SZ,下简称“福瑞股份”)和“老冤家”无锡海斯凯尔医学技术有限益达娱乐(下简称“海斯凯尔”),再次由于“不正当竞争”对簿公堂。
5月30日,福瑞股份发布公告称,27日收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认定,福瑞股份的控股子益达娱乐上海回波医疗器械技术有限益达娱乐(下简称“上海回波”)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系以不正当方式破坏了海斯凯尔的竞争优势”;福瑞股份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对投资者问题的部分回复,“系对海斯凯尔的否定性评价”。
这是福瑞股份与海斯凯尔关于“不正当竞争”的第二次纠纷。第一次纠纷的判决结果来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认定海斯凯尔部分宣传用语属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目前,正在执行第一次纠纷终审判决的海斯凯尔,在官网上登出了《消除影响声明》。而对于第二次有关“不正当竞争”的诉讼,福瑞股份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一审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收到判决的15个工作日之内将提起上诉;海斯凯尔则指出,将视对方行为“而看是否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正当竞争纠纷再起
根据福瑞股份5月30日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要求该益达娱乐及控股子益达娱乐上海回波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海斯凯尔40万元。
在询问福瑞股份内部人士时,该人士对记者介绍,法院此次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是关于该益达娱乐2014年5月8日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上的一则问答。
在当日回答益达娱乐如何看待海斯凯尔中标鄂州中心医院时,福瑞股份的回答是,“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还不完备的情况下,完全杜绝仿冒是很难的。但是对于已经出现的仿冒产品,益达娱乐绝不会坐视不理,会尽全力在产品知识产权、专利技术方面加大法律保护力度。”
福瑞股份上述人士同时对记者介绍道,而上海回波发布的律师函,发布对象是海斯凯尔的经销商及一些有合作倾向的医院。
“此次诉讼,海斯凯尔共提出了12项诉讼主张,除上述两则外,其余10则未获得法院支持。”福瑞股份内部人士对记者称,这次判决是上海一中院的初审结果,并非终审;此事带给企业一定的督促作用,企业的行事作风和公开评论应该更加中立。
对于此次诉讼,在对记者采访的书面回复中,海斯凯尔则认为“此次上海一中院判决支持了海斯凯尔的核心诉求”,指出将视对方行为“而看是否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实上,围绕着肝纤维化检测仪器及专利技术,福瑞股份和海斯凯尔的纷争不断,至今已持续了近两年的时间。
两益达娱乐的第一起“不正当竞争”诉讼始于2014年。当年9月22日,福瑞股份公告称旗下益达娱乐上海回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福瑞股份2015年年报,去年8月17日,上述法院认定海斯凯尔益达娱乐有关“第三代瞬时弹性成像技术”、“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证书)”、“全球首台无创肝纤维化检测仪”等宣传属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今年1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